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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: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的注意事项

2024-07-31 14:30:01

小提示: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的注意事项

在实际工作中,我们发现不少人在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,或是不知道怎样填写相关表格,或是在填写时错误百出,搞不清时间逻辑顺序,致使在递交登记资料时总是被退回,心里充满无奈和郁闷。为此,本文特介绍一下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的注意事项,望对正欲新设立公司的您有所帮助。

一、申请公司名称核准时的注意事项

1、首先应按表格提示填写完全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和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;

2、公司名称的申请时间应与委托代理人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一致,委托代理的期限可以填写为一个月;

3、公司名称核准后,要妥善保管好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和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,在递交公司登记资料时一并交给公司登记机关。

二、申请登记有限公司时的注意事项

申请有限公司登记的时间逻辑顺序为:申请公司名称核准→签定公司住所的租房协议→召开公司股东会议通过相关事项→到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(特指需出具验资报告的公司,一般公司应略去此步骤。)→填写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→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上资料办理公司设立登记。在此过程中,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:

1、签定公司住所的租房协议时间应在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之后,在召开公司股东会议、公司章程签字时间之前;或者租房时间、股东会议时间、章程签字时间三者一致;

2、填写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的时间应在填写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、签定公司住所的租房协议时间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时间和公司章程签字时间之后;

3、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、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、股东会议(决议)及公司章程等,需由股东签字的地方,必须由股东本人签字,既不能不签,也不能由他人代签。